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4〕22号)和《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电子商务是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商品流通与贸易跨区域、跨行业交易,进而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商业模式,是适应信息化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市场空间和创新经营模式;有利于催生新兴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助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有利于创新消费需求,拓展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托商洛特色产业优势,培育经营主体,推动普及应用,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2.市场运作。发挥民营资本效力,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谁投资、谁受益,谁运作、谁管理”。
3.政府推动。完善管理体制,积极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组织推进等方面的作用。
4.协调发展。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互动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协调发展。
(四)发展目标。加快构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业态丰富、模式创新活跃、配套支撑完善、占领发展高地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总量不断扩大。力争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0亿元。
——应用更加广泛。经过 5年努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率达7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率达90% ;城市、农村电子商务齐头并进,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
——支撑坚强有力。力争到2020年,全市培育20家年销售额超亿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搭建5个区域性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8个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打造8个特色专区商洛馆及分馆,创建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
——贡献持续提升。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逐年上升,成为带动就业、提供税收、拉动需求的重要途径;未来5年年均电子商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间接带动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龙头。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商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在3-5年内打造50家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网络服务品牌20个。
(二)筑平台。依托当地产业优势,重点打造核桃、板栗、食用菌、中药材和有色金属等若干主导产品高度聚集,专业化、特色化、权威性、区域性鲜明,在全省同行业领先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积极与国内大型现货、期货交易市场平台对接,力争在一些大宗商品上取得国内的话语权、定价权。整合全市电子商务资源,建设集政策发布、信息共享、人才调剂、商品调剂、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三)建体系。整合利用市区、县城和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及用房,规划新建或升级改造若干集商品贸易、平台运营、实训孵化、物流快递、融资担保、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电商创业园、电商孵化园);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在全市各镇(办)、行政村(社区)布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1500个,形成县区有园、镇(办)有站、村(社区)有点,覆盖城乡的三级服务网络体系,畅通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四)设场馆。积极推进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设以我市特色农产品、名优特食品、工艺品、旅游产品等为支撑的特色专区商洛馆,每县区各设立1个分馆,结合全域旅游发展,展示“秦岭最美是商洛”城市形象;支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专区,集中展示、宣传推广商洛名优特色产品和旅游文化产品促进网上营销,扩大商洛品牌在省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到2020年特色专区商洛馆线上线下销售额突破5亿元。
(五)促创业。实施“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促进传统企业开办电子商务业务,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1000户;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领、园区聚集、创业孵化,引导青年、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者和个体经营户积极参与电商创业,带动万名从业人员开网店。
(六)拓领域。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在全市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全覆盖。引导传统商贸企业探索“网上看样、网点提货”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经营模式,在3—5年内培育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50家。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宣传展示、洽谈签约等业务,推进100家传统企业转型为典型示范企业。着力打造“商洛品牌中华行”网上展会,培育“商洛风味”线上餐厅;支持我市金丝峡、牛背梁、天竺山等旅游景区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在线旅游业务,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商洛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进出口贸易,到2020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突破3亿元人民币。
三、政策措施
(一)抓基础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区、县城百兆光纤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推动“三网融合”,力争在1—2年实现城乡宽带网络全覆盖,免费wifi和4G 网络覆盖到所有镇(办)和标志性景区。
2.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整合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现有物流资源,加快推动物流快递业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盟、优势互补,提高配送网络的城乡服务能力和农村覆盖面,力争五年内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建设集仓储、转运、分拨、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快递园区。支持农村、社区、学校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
3.扩大产业基地规模。以电子商务为引领,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做强做优以核桃、板栗、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打造大秦岭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及“山地农产在商洛”品牌。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实施名品包装推介工程,尽快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参与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创建,着力打造网络知名品牌,提高市场影响力和购买力。
(二)抓培训
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引进工程。统筹商务、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团委等部门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计划和标准,有序组织实施。鼓励我市高等院校、中等职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学科建设。鼓励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与咨询作用。落实《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商发〔2015〕4号)优惠政策,在安家落户、社会保障等方面对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给予重点支持。3-5年内,争取建设1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1000人以上。
(三)抓配套
1.加快支付、信用、认证等建设。支持设立非金融支付机构,探索在邮政、农产品、药品、旅游等领域开展支付结算;发挥银行、银联公司线上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建立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组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加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评价和管理,构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制定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明确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范围和程序,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
2.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开展质量安全认证,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推行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安全县创建,提高产品质量市场信赖度。统筹监管资源,实施常态化的质量抽检检测,加强生产经营全程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确保电子商务健康运行。
(四)抓示范
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积极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形成示范引领发展的局面。到2020年,全市力争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区)1个,省级示范县(区)5个、省级示范园区(基地)2个、省级示范企业5户,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户。
(五)抓保障
1.强化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符合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规划的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安排。对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和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具体支持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强化用地支持。优先安排本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扩大经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的用地指标。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电子商务。
3.落实税收政策。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创新金融扶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信贷产品和融资方式创新,积极开展网络联贷联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及无形资产质押、动产质押等,鼓励组建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联盟和互助担保基金,缓解融资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5.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全面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放宽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策。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管理。
(六)抓统筹
1.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分管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编办、市考核办、团市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招商局、市供销社、商洛职院、市金融办、市国税、市地税、市供电局、市邮政局、人行商洛中支、市邮政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抓好日常协调落实。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指导、协调和服务。
2.坚持规划引领。编制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将重点电商项目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实施范围,统筹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和物流企业布局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县区政府在城市规划、仓储设施建设等方面,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七)抓规范
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网上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以及交易行为真实性的在线监测;坚决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杜绝劣质产品,维护商洛电商声誉。加强我市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将年销售额(或营业额)符合统计标准的,直接纳入全市统计和市场监测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八)抓考核
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销售业绩为主,确定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电子商务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要注意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