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电商脱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电商脱贫产业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办):
为做好2017年电商脱贫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助力脱贫攻坚,结合中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根据《山阳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山办发〔2017〕22号)和《山阳县“十大脱贫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意见》(山办发〔2017〕23号)要求,现将2017年电商脱贫产业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支持范围内容
在贫困村(社)建设电商服务站、物流仓储服务站;对贫困人口实施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对口帮扶贫困户或参与扶贫工作的实体企业开办网店;带动贫困户通过人员务工、土地流转、股金分红等各种方式脱贫增收;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地认证、质量追溯、田头集货、产地预冷、包装设计、冷藏保鲜、冷链物流等贫困地区上行供应链体系建设;线上线下特产馆等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营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开办网店(微店);销售农产品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支持方式及项目实施期限
专项资金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具体补贴额度参照《山阳县电商脱贫产业资金奖励补贴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专项资金对企业和个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的项目予以支持。
三、申报总体要求
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及所需提交资料,请参照2017年电商脱贫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一)承办企业和个人填写项目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经属地村(社)、镇(办)审核盖章后提交县电商脱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上报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前。
(二)县电商脱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扶贫、电商等部门对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核查,根据评审和核查结果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和支持额度。
(三)确定支持项目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社会各方无异议的,拨付补贴资金。
请各企业及个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上报项目资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1、附件1(2017年电商脱贫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附(表1—表9)。
山阳县电商脱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