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山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协会引领、统筹资源、社会参与、融合发展的“六位一体”发展思路,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互动发展,促进城乡创业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到2016年底,全县电子商务基本普及,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0%;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6亿元,80%左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50%左右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初步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明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格局,建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省级供销系统电子商务示范县,国家级供销系统电子商务示范县,国家级电子商务扶贫示范县,努力把山阳建成新丝路区域性电子商务产业资源集聚和发展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促进县域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物流配送等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等保障服务。鼓励支持所有入驻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产品销售。通过“互联网+”引领县域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
2.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亿联五金商贸城项目建设为重点,在城区三中以东、县河以南规划建设山阳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省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着力将城区三中至十里段打造成集商品交易、物流快递、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3.构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优先支持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网络平台与实体市场融合发展。推进以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为主体平台的现代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扩大交易类别和规模;以山阳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为依托,搭建生物医药领域电子商务平台;以山阳逛集网公司和网上供销社建设为依托,发展特色农产品领域电子商务;以亿联五金商贸城项目建设为依托,发展五金建材领域电子商务。鼓励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拍卖交易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4.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成立了山阳县逛集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持逛集网等县内电子商务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整合镇(办)村各种资源,拓宽发展空间,扩大交易份额。吸引一批市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山阳。到2016年底,培育电子商务销售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3家。
5.创办电子商务特色网店。鼓励引导中小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我县自建平台逛集网、及其它第三方平台淘宝(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等设立网店,创建有特色的网上零售品牌。鼓励品牌企业开设网上专卖店,建立网上零售终端。给逛集网公司等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提供场所,装修布置“大秦岭农特产电子商务.山阳展示体验馆”,集中展示宣传山阳主要工业品、名优农特产品、旅游文化产品、手工艺品。
(二)强化支撑体系建设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光纤到户接入和4G建设及应用,在县城重点公众场所、重点镇(办)、标志性景区所在地建设免费WIFI无线网络。推进农村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镇(办)以上宽带全覆盖。健全公共商业数据基础设施,形成主要行业公共商业数据库,形成指数化公布机制,加强商品条形码等新型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完善线上、线下商品条码、二维码、数字证书等设施;加快可信的数字认证机构建设,形成一批能够在网络上进行发布和公正有法律效力认证的数字机构。
2.建立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开展质量安全认证,对所生产的农产品在出厂时统一加贴二维码防伪标识,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赖度。加强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实行常态化的质量抽检检测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健康运行。
3.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整合公路、仓储、邮政快递、供销社等现有物流资源,加快推动物流快递业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盟、优势互补,提高配送网络的城乡服务能力和农村覆盖面。加大县域工业集中区木森电子商务物流园、县供销社农副产品公司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力度,规划建设网售产品区域性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和支线体系,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转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加快形成有效支撑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4.创新发展电子支付服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支持第三方支付企业构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
5.构建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线上、线下交易活动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商务信用评估,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三)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
1.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引导有条件的购物中心、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2.促进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实施“全企入网”工程,支持生产及商贸流通企业依托自身品牌优势,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有条件的可自建垂直销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宣传展示、洽谈签约等业务。
3.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依托供销社、邮政和电商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在各镇(办)和农村新型社区、重点村布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盟,为农村居民农产品直销、农资服务、物流配送、网上购物、开设网店、创业就业等方面提供服务。到2016年底,全县培育200家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带动电子商务创业10000人。
4.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进电子商务在交通、保险、公共缴费、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事业和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文化、旅游等特色行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大型餐饮企业、住宿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餐、订房服务系统,完善餐饮及住宿服务应用体系。
5.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引导我县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到2016年底在全县建成3个左右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促进工程
1.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成立山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形成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引领发展的局面。2015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达标;到2016年底,全县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1个、示范企业3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家。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退市销毁等监管制度,以标准化种植业基地、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2016年底,全县创建标准化示范园区20个以上,农业标准化推广率达到60%以上,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50个以上,全县注册农产品著名商标5个,市级以上“名品、名牌”10个以上,推动山阳优势农产品走出商洛、遍布全国。
3.实施“秦岭八大件”和“山阳四宝”营销工程。坚持培育与整合并举,对我县乃至全市的核桃、板栗、茶叶、香菇、九眼莲、木耳、豆腐干、小杂粮等农特产品品牌进行整合,分类分级筛选、定价,策划包装成礼盒,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推介,利用实体店和网店进行销售。以供销社及第三方企业股份制合作方式,筹建成立县电子商务公司,积极谋划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逐步在北京、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哈萨克斯坦等地建立实体营销网点体系,真正使秦岭山阳产品形成丝绸之路有影响力品牌。
(五)优化发展环境
1.加强资金扶持。从2015年起,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对符合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规划的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安排。对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和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电子商务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支持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强化用地支持。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用地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集约利用土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
3.创新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利用传统信贷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深化银企合作机制,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推动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直接融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以各种方式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上新三板、创业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4.放宽准入门槛。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主体,从事网络经营时无需重新登记即可在网上亮照经营。放宽网络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实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登记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出资的期限。允许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用其居住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方可经营外,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在网上依法公示身份信息后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5.加快人才培育。鼓励各种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物流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整合我县人社、教体、扶贫、农业、科技等部门培训资源,与省内外知名院校开展合作,组织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网店运营人才实训基地”。坚持引进培养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培养大量技能型支撑人才相结合,加大县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学者、企业家数据库,对所引进高端人才享受《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通过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就业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3名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项的协调。为促进工作开展,拟成立山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从相关部门和镇办抽调10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办公。各镇(办)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完善和细化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等相关制度办法,强化政策保障,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县考核办要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发展电子商务和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考核;县发改局负责将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向省市争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县财政局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保障与落实,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县经贸局协调做好仓储中心、物流快递、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以及综合性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县农业、林业、水务、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并做好农产品提供企业的规范标准建立和质量监管工作;人社局负责把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并提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农业局引导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鼓励支持入驻现代农业园区;工商局为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建设和网上监管;旅游局负责景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布点,做好全县旅游产品征集和策划包装工作;县供销社要盘活资产,加快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和供销系统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创建供销系统电子商务示范县;信用联社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到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农村网店创业纳入到小额信用贷款,创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信贷产品;安监、卫生、住建、交通、国土、环保、城管、教体、电力、电信、移动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全力做好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服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推广。宣传部、文广局等部门要根据我县电子商务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电子商务专题宣传推广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广告牌、宣传标语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网站、论坛等新兴媒体,宣传政策趋势,普及基础知识,播报发展动态,形成人人熟知电子商务、户户发展电子商务的生动局面。要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团体的宣传力度和媒体曝光度,引导形成全社会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监管统计。加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动态监测,定期采集和统计行业发展数据,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为指导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加强对我县主要工业品、农产品的价格、供给和需求等市场信息的跟踪和统计,全方位把握农产品的价格走势,逐步建立完整的农产品价格调查体系,为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市场信息支撑。加强对网上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逐步构建监管、服务、维权为一体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开放式网络监管模式。
(五)强化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和县电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督查考核。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镇(办)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县直部门、镇(办)及时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落实。